日前,郑州银行(深市代码:002936)公告称,本行中原路支行(原告)就与郑州金威实业有限公司(被告一)、河南中光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二)、永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三)、崔红旗(被告四)、李伟(被告五)、李玲玲(被告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于近日收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郑州银行追讨11亿元借款,被告牵涉“最高学历楼盘”资金挪用案

具体而言,2021年8月2日,郑州银行中原路支行与被告一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一提供借款11亿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按月付息。同日,郑州银行中原路支行与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被告六分别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原告和被告一于一年内签订的原告对债务人债权的各类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协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被告一未按约定向原告还本付息,各保证人也未按约定向原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郑州银行中原路支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包括:判决被告一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1亿元、利息、罚息、复利等;判决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律师费;判决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被告六对被告一应当承担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判决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由全体被告承担。

郑州银行表示,本行已对该笔贷款计提了相应贷款损失准备。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预计不会对本行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本行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开信息显示,此案中的被告一郑州金威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其开发的永威·金桥西棠项目号称郑州“最高学历楼盘”。

据媒体报道,2021年年底,永威·金桥西棠项目停工。2022年3月,有消息称该项目监管资金被挪用。据业主提供的资料,金桥置业有限公司和永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挪用该项目资金21亿元(后证实其中11亿元是从银行贷的款),其中10.115亿元投入北龙湖两块地块。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