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防城港“奔驰女司机亮证”事件持续引发热议。

8月3日上午8时许,防城港市委市政府调查组通报称,奔驰车女司机侯某某系钦州市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民营企业)员工,非公职人员。侯某某丈夫黎某是防城港市上思县某镇消防救援站二级消防士,视频中侯某某所亮证件系黎某放在车上的个人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亮证是为了吓唬李某某。

3日上午,当事人李先生回应九派新闻记者称,调查结果挺透明,相信政府。其称,这件事对自己的生活不会有太大的改变,一切都会回到正常的轨道上,也很感谢热心网友。

另据澎湃新闻,“女司机向我道歉,我也接受了。”3日上午,当事人李先生(即发帖的网友“平头哥”)表示,这起事件已告一段落。他介绍,在8月2日的当事人面谈中,“亮证”女司机侯某某及其父亲等多人在场,具体人数并未细算。

回溯整个事件,李先生坦言,压力最大的时刻是遭连夜上门删帖当晚和次日——当时,女司机与派出所民警一同连夜上门,要求他删除相关视频并道歉,还称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对于官方通报中 “双方系未出五服的邻村表亲” 这一说法,李先生虽然表示认可,但却补充道:“我没去过他们家,我们家也不认识(他们),可能他们家认识我。”

官方通报提及,侯某某当时亮证是为了吓唬,迫使他退让。对此,李先生直言情况确实如此。他还称,热心网友懂得更多,“可以肯定那证件不是她的,这一点我能保证。”

此外,李先生认为侯某某的行为已涉嫌违法,希望相关部门能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广西“被亮证”当事男子已接受女司机道歉,称生活没太大改变:调查结果挺透明

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告诉九派新闻 ,男子的视频如果没有歪曲事实,在公共场所录制争执过程且内容客观真实的,属于合法取证行为。男子拍摄的视频记录了奔驰女司机亮证、威胁并泄露其个人信息的过程,是对自身权益遭受侵害的证据固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女子的行为可能面临上述治安管理处罚,这种行为破坏了公职人员形象和社会公序良俗,应当进行处罚。女子丈夫作为二级消防员,其证件被非法使用,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涉嫌违反工作纪律,他可能面临消防队伍内部的纪律处分,如警告、记过等。

微信编辑:叶知秋

审核:魏国峻

【来源:综合九派新闻微博、澎湃新闻、此前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