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这钱还能要回来,太谢谢你们了。”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执行干警的几番努力下,双方各退一步,被执行人一次性将拖欠十一年之久的钱款履行完毕。
原告陈某和被告于某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025年初,经法院审理,判决于某偿还陈某本金20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于某始终未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梳理案情,向被执行人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李某的财产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经查,被执行人名下有一套房产,但由于房屋变现困难。执行干警梅泽宇多次电话联系于某,释法说理,希望他能转变态度,尽早履行。尽管多次做其工作,但于某态度消极,案件进展缓慢。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于某名下的房产,并告知于某,如再消极推诿,法院将依法拍卖其名下房产。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下,于某态度转变,向执行干警说明自己不是不愿履行,而是本金加利息确实太多,自己一下子没办法拿出来这么多钱。了解问题症结所在,执行干警同申请人陈某沟通,看是否愿意放弃部分利息还是让于某分期履行,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陈某主动放弃部分利息,被执行人通过多方筹措,将265000元一次性履行完毕,案件顺利执结。
执结的是案件,维护的是民心。西平县人民法院在此温馨提示,借贷有风险,出借需谨慎。民间借贷的本质是信用交易,而法律是信用的最后防线。无论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都应增强法律意识,依法规范操作,以预防代替补救。唯有如此,才能让民间借贷真正发挥互助作用,而非沦为纠纷的源头。(西平法院朱可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