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巨野人大)

8月8日,巨野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县镇街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现棠出席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有关方面负责人、镇街人大主席(主任)参加会议。

全县镇街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召开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上级关于镇街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部署,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向镇街延伸,全面提升全县规范性文件治理水平,为法治政府建设和基层治理现代化夯实制度基础。

全县镇街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召开

会议指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向镇街延伸,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关键环节,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是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迫切需要,是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的有效途径。

全县镇街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召开

会议要求,做好新时代镇街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环节,务求工作实效。要严把“入口关”,确保应备尽备,要严把“审查关”,提升审查质效,要严把“纠错关”,维护法治权威;各级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和报备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按时报备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防止规范性文件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发生,保证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报尽报、有件必备。

全县镇街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召开

会议强调,各镇街党(工)委要切实加强对备案审查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法治建设总体布局;镇街行政主要负责人是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报备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要建立健全镇街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集体讨论、报备、清理等全流程管理制度,配强工作力量,保障必要经费;各镇街人大要从加强宪法法律实施和监督、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高度,不断增强对备案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备案审查工作职责;县司法局作为县政府法治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镇街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指导和监督;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加强对各镇街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定期组织经验交流和问题研讨,确保镇街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取得实效,为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