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此前备受关注的女子出差遭老板性侵认定工伤一案,有了最新进展。当事人丽丽(化名)表示,工伤判决书已生效。
据红星新闻报道,记者获悉,用人单位不服工伤认定而起诉人社局的诉讼,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已作出判决。法院判决书认为,职工受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期间,学习单位安排的场所休息时受到他人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请求撤销此前工伤认定的诉求被法院驳回。
丽丽表示,对方没有上诉,该判决可以作为给自己的一个交代。丽丽提供的劳动仲裁裁决书显示,用人单位应向丽丽支付停工留薪工资等相关报酬1110742.4元。
丽丽告诉记者,此前工伤认定中的待遇问题,她的用人单位也因不服认定而进行了诉讼,目前相关案件还未宣判。
8月12日,记者电话联系该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部门,截至发稿前并未获得详细回应。
2024年12月,新黄河报道《当一位女性遭遇职场性侵反被公司开除之后:工伤认定成功,会继续维权到底》,引起关注。
丽丽是天津某汽车零部件制造公司的营销总监。在2023年9月的一场商务宴请中,她喝醉后遭到自家老板王某的性侵。2024年4月,王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赔偿丽丽经济损失3000元。王某被判刑后不久,丽丽被公司以“未遵守公司请假制度且无故旷工”为由辞退。在遭遇性侵后,丽丽还患上了创伤后应激障碍。之后,丽丽就此事前往天津市津南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2024年12月3日,丽丽收到天津市津南区人社局出具的《认定工伤决定书》。
今年3月31日,丽丽向新黄河记者表示,已经收到了天津市津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决定书。仲裁委员会认定该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裁决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