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从试点抓拍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以来,交通秩序持续向好,但电子警察也有“犯错”的时候。
近期多位市民吐槽
电子警察“认错人”!
根据“上海交警”的提示,
被错罚的市民要想“自证清白”,
要去指定窗口申诉,
考虑到节省时间、交通成本,
一些市民干脆选择“认罚”。
徐先生5月底收到了“上海交警”发来的涉嫌交通违法的短信,说他在5月28日早上8点21分,被电子监控记录到“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对此,从不骑车的徐先生很疑惑。“我去随申办看了一下,这张照片上肯定不是我,是其他人。”
但是,“违法行为处理告知单”很快寄到了家里。
告知单上写明,
如果对违法事实有异议,
只能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到违法发生地的交通违法审理“窗口”
当场提出申辩。
徐先生算了下,“罚款一共30块钱,我打车来回也不止这些钱,跑过去还要浪费时间。”他觉得还是认罚最划算。
在社交平台,不少网友分享了相似经历,为了30元钱去申辩,值得吗?
多位网友留言称,已经“自认倒霉”。
闵行李先生也有被错认的经历:“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说,这个不归他们管,要到漕宝路2008号的窗口去处理。如果开车去的话,来回耽误的时间,还有停车费,60块钱也不够啊!就30块钱么,交掉就算了。”
12345市民服务热线也收到了不少市民投诉。
记者发现,
向市民热线投诉后,
这些错误不去现场,
也能被纠正。
吴先生说:“因为我人不在上海,打了12345,第二天吧,应该是闵行交警支队给我回了个电话,说给我撤掉了。”
记者也尝试拨打了各区交通违法审理窗口的电话,黄浦区的工作人员表示,其实可以跨区办理申诉,“我们这边有申诉的转递单,过来填写好之后,帮你转递过去。”
浦东的交通违法审理窗口表示,只要当事人打电话报出身份证,可以帮忙查询,不到现场也能纠正错误。
“做好申辩表,等于你不用来了,我们直接帮你转递到采集部门,审核通过就撤销。”
网友分享成功申辩的经验
这样看来,只要申诉都能得到解决,但不论是上海交警的短信,还是市民收到的告知单,都没有提到这些快速申辩的方法。
因技术原因造成的执法误判,
也应建立起低成本的纠错通道,
不能让市民们觉得,
只有“认罚”才最合算。
本文综合自:话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