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修订后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正式印发。

《扶持办法》从贷款贴息、保险费补贴、融资担保费补贴、融资租赁补贴、商业保理补贴五个方面,对合作区中小微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和各类费用补贴,助力中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同时,针对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设置了更高扶持标准,引导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形成正向激励。

例如,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申请贷款贴息,可享当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年度最高60万元的贴息;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适用更高扶持标准,年度贴息金额最高可达144万元。

《扶持办法》对金融企业损失给予风险补偿,让金融机构“敢放敢贷”。明确对合作区银行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开展相关业务产生的损失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补偿比例最高达60%,单笔融资风险补偿最高720万元。

在澳门金融机构融资也可享受政策支持。《扶持办法》将合作区中小微企业获得澳门银行机构贷款、澳门融资租赁公司融资亦纳入扶持范围,支持中小微企业更多元选择融资渠道,推动澳门与合作区金融的联动与业务协同发展。

此外,《扶持办法》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费补贴覆盖面至澳门关联公司。《扶持办法》新增将合作区中小微企业为与其具有关联关系的澳门公司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纳入扶持范围,可按保险费的40%予以补贴,单个企业年度出口信用保险的保险费补贴金额最高可达120万元,支持澳门外贸企业开拓市场。

《扶持办法》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之后符合扶持条件的,可按后续发布的年度申报指南申请。

一图读懂 | 横琴企业融资补贴《扶持办法》

文 | 记者 张芷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