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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眉山消费者吴女士向记者反映,她在淘宝平台购买一辆价值3.2万元的电动三轮车后,发现车辆实际参数与商家宣传不符,在“7天无理由退货”期间申请退款,却被平台驳回。
女子反映——
3.2万元网购农用电三轮欲改“摩旅房车”
收货后发现与商家承诺不符
吴女士介绍,她于7月28日在淘宝店铺买的电三轮,“我买这个农用三轮车,就是为了给车的后方搭建房箱,准备改装成适合摩旅的小房车,我以前见过别人改的车,只要不超载超重就可合法上路。”
吴女士回忆,购买前,她向商家明确表示了自己购买此车的用途,并多次向商家确认该车是否可以乘坐两人,商家称此车载重3吨,完全可满足吴女士的需求。随后,因吴女士的“特殊要求”,商家又为她推荐了一款未在店铺内上架的型号,并通过微信指导,让吴女士在淘宝平台上分两笔支付了3.2万元的购车款。
8月15日,吴女士收到了她心心念念的电三轮,然而在行驶过程中,吴女士发现车辆的续航与商家此前承诺的有出入,随后她更惊讶发现,车辆铭牌显示合法载质量仅为200公斤,而商家在销售过程中却多次称该车可载重3吨。
8月18日,因担心车辆非法上路及质疑商家的虚假宣传,吴女士向平台提出了退货申请,但淘宝平台却驳回了她退货的请求。
商家回复——
以淘宝平台判定为准
淘宝平台接问题后未回复
8月24日上午,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向该商家咨询所售车型时,对方仍称载重为3吨。记者反馈吴女士订单情况及交警部门“合法载重仅为200公斤,超载属违法”的答复后,商家改口称“3吨是指车辆最大承受能力,而非法定载重”,并强调其已将所有凭证提交平台处理。
记者查看该店铺信息发现,其为未进行工商登记的“个人店铺”,平台显示其保证金为6200元。根据相关法规,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手工业产品或从事无须许可便民劳务等零星小额交易活动可免于工商登记。
来源:南昌晚报综合华商报大风新闻整理
编辑:余敏 审定:金官 核发: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