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正式印发《关于实施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假期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女职工在职期间生育子女,单位依法为其落实产假及生育假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享受产假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假及生育假期间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单位实际缴纳部分的50%,从女职工生育当月起补贴6个月。
《通知》明确,产假社保补贴按照“属地管理,先缴后补”原则,采取“一次申领,打包发放”。用人单位可以在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假结束后的1年内向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一次性发放6个月补贴。女职工生育子女不分孩次,只要经女职工本人确认后,用人单位均可申领产假社保补贴;被派遣劳动者的补贴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申请,由其全额拨付给实际提供岗位并承担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用工单位。用人单位可于8月底起在线上申请补贴。
快来看看如何线上申请
01
符合补贴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在办理就业参保登记手续的次月起,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选择“劳动就业”,点击“女职工产假生育假社保补贴”进入申请界面。
02
请仔细阅读“承诺书”,并点击下一步。
03
录入企业信息。
1.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码、注册地址为系统自动读取,如与实际不符建议咨询社保相关窗口。
2.银行账户名自动获取,必须与企业名称一致,银行账号企业自行填写,开户行下拉选择。
3.填写企业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04
录入女职工信息。
1.选择证件类型,输入证件号码、姓名、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编号。
2.系统自动匹配女职工与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并自动显示子女出生日期和子女出生时间。
3.填写产假开始日期(系统设置不得早于子女出生前15天,不得晚于子女出生当天)。
4.企业自行选择“是否难产”、“是否多胎及胎数”,并自动计算产假终止日期。
05
系统生成社保明细和补贴金额。
1.按政策规定,产假生育假期间必须均缴纳社保,系统自动判断起始和终止期间,涉及的所有月份缴纳社保情况。
2.按政策规定,给予的补贴为生育当月起补贴6个月,系统自动生成的补贴金额为生育后前6个月的单位缴纳的50%。
3.确认相关信息无误,点击“下一步”。
06
上传附件。
1.必传项:下载后填写完毕并加盖公章的《女职工产假生育假社保补贴申请表》扫描件和《女职工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扫描件。注意:(1)所有填写内容必须与上述系统页面填写内容一致;(2)地址填写企业工商注册地址(与系统自动读取的地址一致);(3)女职工信息的个人签字栏需由女职工本人签字。
2.选传项:区认为需要佐证的其他证明。
3.点击下一步。
07
信息确认。
检查信息是否填写完整无误,附件是否正常上传。确认后点击确认提交。
08
其他。
1.女职工产假生育假社保补贴一次只可申请一位女职工,但完成申请后可以再次申请(无需等待审核通过)。
2.已申请未审核的事项在“办理中事项”查找,已审核的事项在“已办事项”查找。
编辑:保玲
来源:市就业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