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
根据《工作方案》提出的目标,2025年,力争实现全年汽车销量3230万辆左右,同比增长约3%,其中新能源汽车销量1550万辆左右,同比增长约20%;汽车出口保持稳定增长;汽车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左右。2026年,行业运行保持稳中向好发展态势,产业规模和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
为实现上述目标,《工作方案》从扩大国内消费、提升供给质量、优化发展环境、深化开放合作等4个维度,提出了加快新能源汽车全面市场化拓展、进一步加大力度促进汽车消费、推动智能网联技术产业化应用等15条工作举措,以及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运行监测、加强人才培养等3条保障措施,相关的细化措施60余项。
其中,智能网联技术的产业化应用被列为重点方向。《工作方案》提出,深入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加快网联基础设施和云控平台建设,鼓励汽车前装V2X、5G等高性能通信模块,加快推进北斗系统规模化应用,促进物流、环卫、出行服务等多场景应用,鼓励重点地区逐步拓展跨区域协同应用。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有条件批准L3级车型生产准入,推动道路交通安全、保险等法律法规完善。
L3级智能驾驶指的是可以在限制条件下执行部分功能决策的自动驾驶模式。根据《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GB/T 40429-2021)规定,L3级自动驾驶属于有条件自动驾驶,即在系统设计运行条件内,车辆可自主执行全部动态驾驶任务,但在遇到超出设计运行条件的紧急情况时,需要驾驶员接管车辆。
通俗点说可以理解为,L3级自动驾驶,系统提供了相对较高的自动化水平,在特定条件和场景下,允许驾驶员完全脱手,由系统接管驾驶任务。但仍需驾驶员保持警觉,随时准备重新接管车辆控制权。
加快突破固态电池等关键技术
在激发消费潜力方面,《工作方案》强调以技术创新激发潜在消费需求,提出加快突破汽车芯片、操作系统、人工智能、固态电池等关键技术,持续提升产品经济性、耐久性、舒适性等性能,开发更多适应消费者需求的智能交互、智能驾驶等新功能,以高质量供给引领需求、创造需求。
为进一步规范汽车产业竞争秩序,《工作方案》提出,加强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强化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督促重点车企落实好支付账期承诺。发挥“重点车企践行账期承诺问题(建议)反映窗口”作用,受理供应商相关问题反映并协调推动解决,指导行业机构制定整车企业供应商账款支付规范。
在优化行业管理政策方面,《工作方案》提出,研究推动汽车生产企业集团化管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支持龙头企业做优做强。加强搭载组合驾驶辅助功能智能网联汽车管理,规范汽车企业OTA升级活动。
为进一步加大力度促进汽车消费,《工作方案》明确,支持汽车以旧换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开展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拓展汽车改装、租赁、赛事及房车露营等后市场消费。鼓励汽车限购地区优化限购政策,逐步实现从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
采写:南方+记者 昌道励 许宁宁
图片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