鼠、蚊、蝇等病媒生物不仅是生活中的侵扰,更是传播疾病的健康隐患。日前,南都N视频记者从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官网获悉,《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于2025年9月26日起施行。
《决定》核心在于压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职责”,要求市、区人民政府将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相关工作经费纳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决定》于2025年9月26日起施行。
明确政府及其部门防控职责
住户“守好自家门”
《决定》所称病媒生物,是指能够将病原体从人或者其他动物传播给人的生物,如鼠、蚊、蝇、蟑螂、蚤类等。
为有效解决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过程中出现的部门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等现象,《决定》明确了卫生健康委、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园林局、水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教育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方面的职责分工。
例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清扫保洁制度,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建筑废弃物综合治理,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清理城市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建筑废弃物及其积水;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工程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建筑工地、物业小区落实环境卫生管理和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要求;林业园林、水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督促公园、风景区、林地、河涌、排水管道等重点区域落实环境卫生管理和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要求;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集贸市场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要求,督促直接入口食品经营场所完善防蝇、防鼠等设施等。
对于单位和个人,《决定》提出,单位应当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不得随意倾倒、堆放生活垃圾,及时清除积水、废弃容器、堆积杂物等病媒生物孳生地。同时,完善防鼠、防蝇、防蚊、防蟑螂等设施,落实对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建筑工地、集贸市场、花卉市场、资源回收站、畜禽养殖场、公共厕所、下水道系统等容易孳生病媒生物场所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措施。
个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决定》规定住户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不得随意倾倒、堆放生活垃圾,及时清除积水、废弃容器、堆积杂物等病媒生物孳生地。不得在居住区的楼顶天台、露台、楼道等公共区域堆积垃圾、杂物或者在城市市区内饲养家畜家禽。
一月一消杀
建立重点区域责任人制度
《决定》明确,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行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环境卫生大扫除、病媒生物消杀、孳生地清理活动,根据当地病媒生物活动高峰规律加密频次。此外,当病媒生物监测密度超过国家规定的限值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单位和个人采取病媒生物消杀行动。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病媒生物消杀是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关键环节,常态化防控与灵活防控相结合是《决定》保证病媒生物消杀效果的重要举措,控制住病媒生物就防得住疫情。
值得注意的是,《决定》针对广州实际,划定了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建筑工地、集贸市场、花卉市场、资源回收站、畜禽养殖场、公共厕所、下水道系统等容易孳生病媒生物场所作为重点风险区域,要求该重点区域要落实区域责任人制度。法工委负责人介绍,建立重点区域责任人制度旨在解决重点区域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谁来负责的问题,以此提升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随意倾倒、堆放生活垃圾
对单位最高可处五十万元罚款
为鼓励全民参与病媒生物监督防控,《决定》提出,对于违反本决定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要求的行为,单位或者个人可以通过政务服务平台、12345热线电话等方式投诉、举报,接到投诉、举报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并反馈研究处理情况。该条款建立了“群众举报—快速处置”的反馈机制。
在法律的刚性约束方面,《决定》规定对于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堆放生活垃圾的行为,其后果已经或者将造成环境污染的,有权机关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实施代履行。代履行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决定》区分不同的违法情形,对不履行规定义务的,对个人最高可处五百元的罚款,对单位最高可处五十万元的罚款。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其中,针对市民普遍反映的在天台堆放垃圾、在市区内饲养家禽家畜等行为,《决定》规定,住户未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条件,在居住区楼顶天台、露台、楼道等公共区域堆积垃圾、杂物的,由市、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者市、区人民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在城市市区内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按照《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南都广州新闻部出品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李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