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福建永泰男子因实名举报镇干部涉嫌购田建“别墅”并曝光其车牌号,被警方以“扰乱单位秩序”和“侵犯隐私”为由行拘19天。事后,他拒绝认罚,并表示将提起行政诉讼。

54岁的刘忠南是永泰县嵩口镇人。他向记者透露,自己被镇干部陈某老家中一栋4层楼房吸引,当地村民称那是“别墅”。更引起他注意的是,年仅30多岁的陈某不仅在城里有房,还拥有一辆奥迪车。“他哪来这么多钱?”刘忠南质疑道。

实名举报镇干部盖别墅晒车牌,男子反被行拘19天!各方回应不一

7月22日,他在个人微博公开发布举报内容,包括房屋照片和未打码的奥迪车牌,质疑陈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实名举报镇干部盖别墅晒车牌,男子反被行拘19天!各方回应不一

事情在一个月后急转直下。

8月中旬,刘忠南与两名朋友到县相关部门了解举报进展,对方口头回复“不属实”,但拒绝出具书面说明。回家途中,三人被民警拦截带走。

据永泰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刘忠南等人在办公场所大声争吵、拍摄视频,且拒绝删除,扰乱了正常秩序;此外,他之前在网络上曝光陈某住址和车牌,涉嫌侵犯个人隐私,因此处以19天行政拘留。同行两人也被拘9天和10天。

9月4日,刘忠南获释。他坚持认为自己举报的内容属实,拘留是对其维权行为的打压。“我不服,一定会告到底。”

记者尝试联系当事干部陈某,对方现已在永泰县机关单位任职。对被指建的“别墅”,他只回应说“是老家的自建房,不在自己名下”,随后挂断电话。至于是否为别墅、是否违规,有关部门也未正面回应,仅称“举报不属实”。

值得注意的是,陈某邻居向记者透露,该楼房建在农田上,“一部分是自家地,一部分是买的”,村里人都叫它“别墅”,建造成本超过百万元,登记在陈某母亲名下。

记者又追问永泰县相关部门,获得的回应仍旧是:“不接受采访”。

一方向社会公开举报,一方被指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边是警方认定举报者“越界违法”,一边是举报者坚持行政诉讼——这场风波,真相到底如何?

法律人士指出,公职人员应当接受公众监督,举报也不必经被举报人同意,但应注意方式,避免侵犯他人隐私。是否构成诬告,需基于是否“故意捏造事实”。若刘忠南认为处罚过重,可通过行政诉讼维权。

目前,刘忠南已表示将提起行政诉讼,案件正在进一步发展中。

来源:华商报大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