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布丁

美国消费品巨头强生公司再被判天价赔偿。

当地时间10月7日,加州洛杉矶县法院一陪审团裁定,强生公司须向一名死于间皮瘤女性的家属支付9.66亿美元(约合人民币68.8亿元)赔偿金,认定其滑石粉产品致癌,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

这近10亿美元的赔偿金中,包括1600万美元补偿性赔偿金及9.5亿美元惩罚性赔偿金,是所有强生滑石粉致癌案诉讼中,单一原告获赔金额最高的一起判决。

不过,在强生公司表示立即上诉后,实际赔偿金额大概率会被削减。一来按美国最高法院相关裁定,惩罚性赔偿金通常不得超过补偿性赔偿金的9倍;二则官司耗时费力,双方很可能在降低赔偿金后达成庭外和解。即便如此,最终赔偿金额估计至少是数千万美元级别。

过去十几年中,强生公司因爽身粉致癌面临数万起官司,天价赔偿判决屡见报端。这些判决合不合理?对更多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有何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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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全球最大的保健品及消费品公司之一,强生生产的爽身粉在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被数十亿人使用。但在过去十几年中,陆续有长期使用强生爽身粉的女性被诊断患有卵巢癌,少部分患有罕见癌症间皮瘤,她们怀疑爽身粉中含有致癌物。

强生被判赔70亿 消费者权益就该这样保护

这个致癌物是石棉。2017年10月27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的致癌物清单中,石棉为一类致癌物。

不过,强生公司否认其爽身粉中含有石棉。一般来说,纯净天然的滑石粉并不含石棉,也不会导致癌症。但天然滑石与含有石棉成分的蛇纹岩共同埋藏在地下,导致滑石粉在开采过程中存在与石棉交叉污染的风险。

滑石粉在化妆品中常作为润滑剂、吸收剂、填充剂、抗结块剂、遮光剂等使用,广泛应用于各种化妆品,特别是粉状化妆品中。滑石粉中到底含不含石棉,会不会致癌,目前在医学界的争议很大。

2016年,美国癌症研究协会发表的一篇关于非裔美国女性的流行病学研究发现,在私处使用爽身粉的非裔美国女性中,侵袭性上皮性卵巢癌的风险增加了44%。

而另一项经过长期跟踪的研究没有证明爽身粉与卵巢癌之间的关联。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的研究报告中称,“现有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滑石粉和卵巢癌之间的关系”。

在2009至2010年间,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曾委托有关方面对包括强生公司在内的各种滑石粉样品进行了研究,并没有在其中任何一种产品中发现石棉。尽管如此,强生公司仍选择于2023年在全球范围内停产了含有滑石粉的婴儿爽身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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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0年起,全美各州陆续有卵巢癌及间皮瘤患者,对强生公司发起诉讼,称长期使用其生产的婴儿爽身粉导致她们患病。

2016年,密苏里州州法院陪审团裁定,强生公司向一位患卵巢癌去世女性的家属支付7200万美元赔偿;

2017年8月,洛杉矶最高法院陪审团作出裁决,判决强生向一名提出诉讼的63岁加州卵巢癌患者赔偿4.17亿美元;

2018年7月,密苏里州一个陪审团判决,22名女性对强生公司滑石粉产品(其中6人在判决前已去世)包含石棉并造成她们患癌的指控是有效的,责令强生支付5.5亿美元补偿性赔偿,以及41.4亿美元惩罚性赔偿。

前文我们提到,医学上难以明确使用滑石粉和患癌之间的因果关系,强生爽身粉中也没检测出石棉成分,那法院为何会作出偏向消费者的天价赔偿判决?

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美国的陪审团制度。美媒的一项统计显示,自2014年以来,至少有十几个陪审团就强生爽身粉致癌诉讼作出裁定,强生输掉了其中绝大部分官司,被判赔的总金额超过65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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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这种涉及产品责任的诉讼,陪审团成员往往会站在大公司的对立面。因为他们都是普通人,天然会对大公司有抵触心理,而且他们自己也可能是产品消费者,自然会作出有利自己的判决。

强生当然不会认栽。虽说它是一家年营收稳定超过800亿美元的巨头,可要是一直这么天价赔偿下去,早晚有一天会破产。在强大的律师团队协作下,一些判决被推翻,另一些判决赔偿金额被大幅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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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稍微关注下美国的消费者维权新闻,你应该会注意到,类似的天价赔偿判决,在各领域都有发生过。

比如早在2002年,加州洛杉矶高等法院的一个陪审团就裁决,“万宝路”所属的烟草公司须向一位女烟民赔偿280亿美元。今年8月,佛州迈阿密的联邦陪审团裁决,特斯拉需要对2019年佛罗里达一起致命车祸承担部分责任,须赔偿2.43亿美元。

不少中国网友对这类判决感到不可思议,认为动辄上亿甚至上百亿美元的赔偿,是不是太偏向消费者了,对企业来说会不会是灭顶之灾?

除了上文提到的陪审团制度原因外,一个更直接的原因,是美国惩罚性赔偿背后的理念。让有一定过错的企业承担巨额赔偿,对企业施加惩戒性压力,有助于敦促企业进行改进,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在面临数万起诉讼后,强生公司的滑石粉供应商开始在产品上添加警示标志。而像避孕套和外科手套等产品,也都已经不再使用滑石粉。

其实完全不用担心企业因此关门大吉,一来被判天价赔偿的,往往都是赚钱能力超强的行业巨头,二来天价赔偿往往也不会走到终审判决。大部分的天价赔偿判决,都是为了日后庭外和解提供谈判筹码。

某种意义上,天价赔偿更多是对企业的一个警告,敦促企业在产品安全上做到更好。对消费者和整体社会福利来说,这肯定是有利的。

我们国家在法律上也有“惩罚性赔偿”的概念,但在额度和威慑力上差得还很远,公众认知也不够。过去媒体曝光的一些要价很高的赔偿案,往往会被一些舆论认为“狮子大开口”“无底洞”,给当事人造成很大的心理压力。

所以,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美国的这些天价赔偿判决,的确有值得学习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