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记者10月11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湖南省长沙学院原党委书记刘沛林涉嫌受贿、贪污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对刘沛林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刘沛林 资料图
公开简历显示,刘沛林,汉族,湖南汉寿人,1963年2月生,中共党员。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地理学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理学博士学位。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公派留学归国人员,二级教授。主要从事人文地理学、旅游规划、古村古镇文化遗产保护、景观规划与设计、三维空间数字化实现等相关研究。
刘沛林曾任衡阳师范学院院长、党委书记等职,2018年12月至2021年4月任长沙学院党委书记,2021年5月任长沙学院乡村振兴研究院院长。
2025年3月2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刘沛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湖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
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
2025年9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刘沛林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刘沛林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私德不修;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数额巨大。
刘沛林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沛林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作者/编辑:王诗雅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