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找工作的小伙伴
三亚最新一波招聘来咯
看看有没有适合你的岗位
01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上下全文)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公开招聘下属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规〔2025〕2号)等文件规定,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单位事业编制人员23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是集中行使全市行政处罚权和监督检查权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设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支队、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海洋和渔业行政执法支队等5个行政执法支队以及海棠分局、吉阳分局、天涯分局、崖州分局、育才分局等5个分局,支队和分局机构规格均为副处级。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条件、专业、人员数量及待遇
具体招聘岗位、人员数量、学历、专业等要求详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公开招聘下属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被聘用人员为三亚市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三亚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对象、范围及应聘人员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应聘时已与海南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7.应聘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0日至2007年10月9日);研究生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的),以有效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8.法律、法规、规章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回避情形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考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招聘结果备案、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上发布,并在“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发布,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均在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及“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8:00-2025年10月20日12: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居民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均可作为报名和参加考试的身份证明。网上报名流程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3.报名网址:
4.报名须知: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5年10月20日12:00前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报名时间截至2025年10月20日12:00,已报名且在2025年10月20日12:00后按要求补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查仍未通过,不能参加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25年10月20日17:00准时关闭。
应聘人员报名后应及时关注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及“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在招聘全过程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如登记的电话号码不正确或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5.应聘人员须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图片大小不超2MB):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2)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公开招聘下属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下载附件2,本人签字按手印后上传);
(3)《承诺书》(下载附件3,本人签名按手印后上传);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回国或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延长验证有效期);
(6)应聘时已与海南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交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省份查询范围选择全部,查询结果需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及结果,报考人员将网页查询结果保存成图片形式;
(8)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公开招聘下属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公开招聘下属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和签署《承诺书》。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表所填写内容和提供的证书、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不真实、不完整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招聘岗位被取消的,不再安排相关应聘人员再次报名。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笔试、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在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及“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两个,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所有考生须参加两个科目的考试。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为百分制,由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60%+申论成绩×40%。笔试科目每科分值为100分。
(4)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科目、招聘岗位需求合理划定,一般不低于试卷卷面总分50%。
(5)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在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及“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2.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1)入围面试人员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确定。
(2)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在笔试成绩公示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书面递交《放弃声明书》(本人签名并按手印)。递补考生名单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3.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形式、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操作的能力。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体检、考察、聘用人选。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
(五)考试成绩排名
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从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
各项考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在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及“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1.体检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3)对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或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第三十九条规定进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前,体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复检应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医疗机构应当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
体检结束后,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在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及“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2.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或在校期间综合表现等)、遵纪守法、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
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考生,应向招聘单位书面递交《放弃声明书》,明确放弃的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
(七)公示与聘用
1.依据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等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对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
2.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考生名单在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公布。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拟聘用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在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及下属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满5年方可申请调离。
六、纪律要求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所有关于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为准,请所有报名的考生时刻关注以上指定平台发布的相关公告内容。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有关公告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
(二)招聘实行诚信自律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情况负责,应聘人员如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将取消资格并视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四)本次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附件4)及《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5)。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招聘单位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确定。
(五)招聘公告由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5:00—17:30(报名期间,咨询电话照常接听)
附件: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0月9日
02
三亚市交通运输局
(上下全文)
三亚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工作人员1名,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三亚市交通综合保障中心是隶属三亚市交通运输局的副处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和安全监管等工作提供服务,为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检查、公路管养、隧道范围内路政管理及日常巡查提供服务,为交通运输系统应急管理及信息化建设、管理等提供服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待遇
(一)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三亚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招聘的具体岗位、专业等要求详见《三亚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待遇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三亚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范围、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考核招聘。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应聘时已与海南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7.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1979年10月9日至2007年10月8日期间出生);
8.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回避情形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通过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示)。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9日8时—2025年10月15日12时。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居民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均可作为报名和参加考试的有效身份证件。网上报名流程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应聘人员报名后应及时登录三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在招聘全程中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3.报名网址:/。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进行报名。
4.报名须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
(1)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三亚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签名处手写签名);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在同一页面);
(4)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诚信承诺书(附件3);
(7)应聘时已与海南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交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8)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报名起始日当天;应聘人员需要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明细;
(9)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10)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三亚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三亚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签署《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表所填写内容和提供的证书、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不真实、不完整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网上报名系统在已过报名期限后(2025年10月15日12时)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15日12时前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2025年10月15日17时内未重新提交报名材料的或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5年10月15日17时准时关闭。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参加考核人员。考核招聘可不设定开考比例。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参加考核人员名单、打印准考证及考核等有关事项在三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布。
(五)考核
1.考核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核方式及内容: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适应岗位的能力。
3.考核成绩:为百分制,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体检、考察、聘用人选。考核评分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考核成绩现场当场公布。
4.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核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拟入围体检人员。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在三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布。
体检前,招聘单位对拟入围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其提供的有关证书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等。
拟入围体检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诚信承诺书、同意报考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明细、《三亚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其他网上报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书面材料。上述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体检人员。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参加体检资格,因而产生的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核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在三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布。
(六)考试成绩排名
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考核成绩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对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或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第三十九条规定进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前,体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复检应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医疗机构应当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
体检结束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在三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布。
2.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考核成绩、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聘用。
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考生,应向招聘单位递交《放弃声明书》,明确放弃的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
(八)公示
招聘单位依据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三亚市交通运输局、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组织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考生名单在三亚市交通运输局、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拟聘用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按规定约定聘用人员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要求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七、其他事项
招聘公告由三亚市交通运输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专业参考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4.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附件4.2)。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招聘单位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确定。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临春河路213号交通小区
附件:
三亚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25日
来源: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官网、三亚市交通运输局官网
美编:龙 晖
编辑:陈 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