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车门,是再平常不过的一个动作,但如果没有观前顾后,随意打开车门,可能引发无法挽回的后果,这一行为就是人们俗称的“开门杀”。
2023年6月9日中午,徐某敏驾驶小汽车,搭载乘客徐某,行驶至汕头一路段,徐某敏将车停靠在路边,车身与路边留出大约1米的空隙。就在这时,60岁的刘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该路段同向行驶,恰好从这1米的空隙经过。突然,车内乘客打开了车门,车门与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刘某连人带车摔倒在地。
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徐某敏驾驶事故小汽车载刘某到医院就医,并在医院报了警。汕头市龙湖交警部门认定,驾驶员徐某敏负事故全部责任。徐某敏提出异议,申请复核,市公安交警部门最终维持原认定结果。
事故致刘某颅脑重伤,昏迷至今已逾两年。经鉴定,刘某的伤势为一级和八级伤残。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交警部门已对本案交通事故的事实及责任作出认定,认定被告徐某敏负全部责任,法院予以确认。被告徐某敏驾驶的小型汽车在被告人保公司处投保交强险,故被告人保公司应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责任。
乘客一次不经意的开车门,导致驾驶员先后两次被起诉,最终背负了200余万元的赔偿款。本案中,徐某敏的违规停车和疏于提醒,是这起悲剧的根源,案件也给所有交通参与者敲响了警钟。对于驾驶员,临时停车必须紧靠路边,开门前务必提醒乘客注意观察。对于驾乘人员,开车门前要通过后视镜确认安全,再缓慢开门。此外,车辆保险配置的重要性,也在本案中充分体现。
『来源:综合汕头融媒、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