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远在天边的“大老虎”相比,近在咫尺的“贪蝇”会更让老百姓有切肤之痛,也会损害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

近日,据南方周末报道,重庆江北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的一名编外工作人员程某,在离职两年后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因犯受贿罪,被判二缓三,并处罚金10万元。据披露,程某负责资料审核与证照发放,与代办中介合作为104名驾驶员“放行”了网约车运输证。每放行一次,收取几千元的“感谢费”,到离职前共计收受42万余元。

虽然身份是编外人员,从事的工作看似琐碎,但重要性毋庸置疑,资料合不合格、证照发不发放、过程顺不顺利,这个办事人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在从窗口到中介的利益链中,程某是关键一环。

这样的发现令人气沮,但也深刻提醒了,编外人员同样是涉贪涉腐的重点人群,亟待扎紧制度笼子,严格程序,严查盲区,严管权力,不断提高治理的警觉与效果。

现实中,类似的编外人员不少,特别是在控编减编的背景下,编外临聘、派遣等用工形式受到青睐,这也使得一些本不具有正式身份的人员有了办事权力。这些权力基本上都处于机关单位的末端,多属于“微权力”,大多游走在老百姓的身边,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基层社会的正常运行。

快评丨“一手办事一手收钱”,编外人员微腐败为何更“大胆”?

↑不少编外人员的工作内容都比较单一,诸如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业务。图据南方周末

无身份的编外人员为什么能够长袖善舞?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他们“能办事”,不光直接经手具体事务,还能利用人头熟、业务熟的特点拉扯勾兑,“一手办事,一手收钱”,利益输送链条相对单一。此外,大部分编外人员没有明确的晋升政策,薪酬待遇也不高,更倾向于追求短期利益的最大化。有的甚至抱着“暴露前就辞职”的想法,行为也更加大胆。而因存在感不强,编外人员往往处于监管边缘,不太被人“看见”。

“微”在基层,“危”在民心。与远在天边的“大老虎”相比,近在咫尺的“贪蝇”会更让老百姓有切肤之痛,也会损害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唯有严查严处,堵住“微腐败”的缺口,才能净化政治生态,让老百姓正常、顺利地办理业务。

一方面,必须旗帜鲜明地强调,“不是正式在编人员”,并不是肆意捞钱的借口。编外人员在履行公职时,也受到相关法律的规制,依法治吏,没有例外。正如刑法规定,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也就构成了受贿罪、贪污罪的犯罪主体。

另一方面,有关方面应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微权力”的约束,将涉公共事务人员一体纳入监督范围。近年来,广东惠阳区、四川松潘县、贵州习水县等多地县(市、区)委、政府办公室直接出台编外人员管理办法,以加强管理。

当然,既要严管,也应厚爱。比如优化激励机制和薪酬配置格局,有利于预防和治理编外人员的腐败行为。

不虑于微,始贻于大;不防于小,终亏大德。编外不是法外,“微权力”也是权力。随着社会治理的不断深化,在权力行使过程中应设定严格的权限范围,让大大小小的权力都能受到约束。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胡栖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