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是不在了,房子归儿子继承,万一孙子被赶出家门怎么办?”这几年,家住广州的何阿姨(化姓)一直被这个担心困扰着。
年过七旬的何阿姨早年丧偶,名下留有一套房产,高龄的母亲仍健在。何阿姨的独生子有两段婚姻,与前妻育有一子,孙子不到1岁时,便因儿子照顾缺位,由何阿姨一手带大,祖孙俩感情深厚。此后,儿子二婚生女,因无自有住房,五口人同住在何阿姨的房子里。可看着与儿媳关系一般的孙子,何阿姨渐渐生出担心,怕以后孙子生活得不到保障。
在一次社区讲座上,何阿姨了解到中华遗嘱库能提供专业的遗产规划服务。最近,何阿姨在专业协助下订立遗嘱,明确为孙子保留房产相关权益,解决了困扰已久的“心病”。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华遗嘱库广州荔湾分库项目志愿者杨婧韵表示,何阿姨的案例反映了老年人在遗产规划中的两大共性需求,即“隔代亲”定向传承、应对家庭结构复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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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孙女并非法定继承人。不少老人将对孙辈的感情寄托于遗产,法定顺位的分配方式满足不了他们的意愿,他们希望指定给到自己最牵挂的人,何阿姨一手带大孙子,这种祖孙情感是她做这个决定最核心的驱动力。
此外,像何阿姨儿子这样经历两段婚姻并各有子女的情况,使得财产传承充满了不确定性。如果不做好安排,子女继承财产后,未来可能会因子女婚姻变动等原因,导致儿子继承的财产被分割,最终无法惠及自己希望给到的孙辈。
杨婧韵介绍,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孙子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这种将财产给非法定继承人的安排,在法律上称为“遗赠”。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民法典》规定,孙子需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表示,否则视为放弃。若孙子未成年,需由监护人代为接受。
遗嘱有用吗?子女有异议怎么办?这是不少老年人关心的问题。杨婧韵表示,何阿姨的遗嘱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她是在神志清醒、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由专业人员按《民法典》规范办理。这套严谨的流程,可以有效对抗未来关于“被胁迫”“神志不清”等质疑。此外,遗嘱是孙子维权的“最强武器”。若将来儿子或儿媳不配合,孙子可以凭这份生效的遗嘱,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按照遗嘱内容执行。
对于担心孙辈权益、子女婚姻复杂或家庭关系敏感的老人,如何进行遗产规划?杨婧韵建议,要尽早规划,主动安排,不要等到身体出现问题或家庭矛盾激化时才考虑,也要想清楚自己最想保护的人是谁,最担心发生什么情况。在复杂家庭中,指定一个中立、可信的遗产管理人至关重要,还要选择有法定资质、流程规范、受到司法和民政部门指导的专业机构,避免找不具资质的个人或公司,导致遗嘱无效。
南方+记者 汪祥波
通讯员 周梦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