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公司垫付工亡赔偿91万元后,向恩施市社保局理赔两次被拒,当事人:持续官司和垫付,已致公司停运;社保局:钱已转入相关法院账户
4年前,员工工作期间死亡,被人社局认定为工伤(工亡)后,李先生的公司依据调解协议垫付了91万元赔偿金给员工家属。然而,公司在向恩施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以下简称“恩施市社保局”)申请工伤保险基金理赔时,却因社保缴纳时间问题两次遭拒。尽管公司已通过行政诉讼在一审、二审中均获胜诉,法院判决社保局支付工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