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对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吕浩平予以公开谴责
2025年7月25日,上交所对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吕浩平予以公开谴责: 经查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是投资者全面获取公司信息的重要来源,也是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上市公司董事审核定期报告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是董事基本的法定义务。公司时任董事吕浩平,未勤勉尽责,未出席董事会...
2025年7月25日,上交所对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吕浩平予以公开谴责: 经查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是投资者全面获取公司信息的重要来源,也是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上市公司董事审核定期报告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是董事基本的法定义务。公司时任董事吕浩平,未勤勉尽责,未出席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