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厕所革命”进入下半场,提高女厕位比例只是起点
8月1日起,《甘肃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正式施行,其中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了城市公厕男女厕位比例应当提高到2:3,人流集中的场所比例应当提高到1:2。这一立法使甘肃成为全国首个以省级地方性法规形式,强制设定城市公厕男女厕位比例的省份。
8月1日起,《甘肃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正式施行,其中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了城市公厕男女厕位比例应当提高到2:3,人流集中的场所比例应当提高到1:2。这一立法使甘肃成为全国首个以省级地方性法规形式,强制设定城市公厕男女厕位比例的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