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据财经网消息,广州市于近日印发了《广州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明确,以往为调控房地产热而采取“限地价、竞自持”竞价规则产生的自持商品住房,属于所在行政区和所在板块一手住宅,且去化周期均处于18个月警戒线以下的项目,依企业申请,市土委会审议及原出让方同意,权利人补缴出让金后,可将自持住房转为可售住房入市。
此外,《方案》允许工业区块外3公里或轨道站点3公里内的存量商办物业、未开工商服用地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允许自持商办物业引入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权利人通过“定向招商+整体、分栋或分层转让”模式,补缴出让金后转让给受让企业,但严禁分割散售,严禁改为“类住宅”产品。
(全媒体记者 卜岚 通讯员 康山林 整理)